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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性思维具象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http://www.CRNTT.com   2018-11-08 00:12:14


  中评社╱题:“融合性思维具象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作者:周建闽(香港),中国评论月刊总编辑、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创中心专家委员

  大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自九月一日起,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凡是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民众,可以在内地(大陆)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以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享有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便利,享有住宿旅馆的便利,享有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的便利,享受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以及各类文化体育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居住地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毫无疑问,采用与大陆身份证一样的“18位数字号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给予了在大陆长期生活的港澳台民众以极大的生活与工作上的便利,使得他们能够享受到与大陆民众同等的国民待遇。这是早已回归祖国的港澳居民和在大陆生活的台湾民众期盼已久的简便身份证明文件,使他们在大陆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居住时,得以获得各种便利和国民待遇的优惠。一句话,这是大陆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报告——“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具体产物。这样的举措,当然受到港澳台民众的欢迎,短短一、两个月,就有数以万计的港澳台民众申请领取居民居住证。

  这一举措让在大陆生活学习创业就业的台湾同胞深感温暖,认为居住证让人感受到大陆的诚意和善意,“让我们有满满的归属感”。 而台湾岛内的民众则感慨,大陆核发“台湾居民居住证”,充分说明把台湾当作自己的家人。有台湾学者认为,这是落实习近平要求两岸同胞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当然也是习近平“两岸一家亲”理念的具体体现。实际上,将8位号码的台胞证直接升级为18位身分证号码的方案,是落实两岸同胞同等待遇,将台湾到大陆去居住的民众逐渐地融入到大陆人民的生活圈中。

  任何一项政策的提出,都不是偶然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制度的推出,是大陆近年来持续推进和落实两岸融合发展的融合性思维的具象化产物。熟悉两岸关系发展的人都知道,两岸关系绝不仅仅是因当年国共政治对立而导致的内战冲突、对峙,造成两岸分离那么简单,两岸关系既是几十年前国共争斗的内战延续,也是整个国际大环境发展变化的产物。台湾问题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天,不是因为大陆的政治军事经济实力不能碾压台湾;而是因为台湾虽小,但在国际战略格局中所具有的独特地位所决定的。这个独特地位首先就是在世界进入全球化时代后,大陆对全世界作出的以和平与发展为主旨的改革开放的承诺。和平与发展,不仅体现在中国的对外开放战略上,也包含属于内政范畴的台湾问题上,这是世界发展的主流。中国主张和平与发展,台湾就是一块试金石,整个国际社会都在盯着看。除非台湾越过中国大陆划定的台独分裂的底线,触动《反分裂国家法》,中国大陆不得不被迫使用武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除此之外,中国大陆不会也不应当轻易对台动武。其次,台湾作为美国残破的冷战体系的一部分,始终受到美国通过各种手法予以明里暗里的保护,对台动武,意味着和美国彻底翻盘,导致中国的发展大势出现逆转,这无疑不是一个正确的战略选择。所以“台湾为小,中国为大”是不易的战略准则。

  明乎于此,也就看懂了改革开放以来,为何几代中国领导人对台湾问题始终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这个大政方针的产生,是改革发展的时代所造就的,其思想基础,追根究底,是属于一种东方式的辩证思维——融合性思维。在笔者看来,所谓融合性思维,具有如下几个重要特征:

  1、融合的词意本身就表示要向一体化、同质化方向发展。融合是一个渐进变化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非强迫性暴力性的相互磨合,调适,趋同过程。融合具有自觉、自愿的特征。

  2、融合性思维是一种辩证性思维,在这个辩证体中,差异性与同一性共同构成矛盾的统一体,在矛盾向同一性转化的过程中,差异性始终存在,只是不断缩减,但不会消失。如果差异性消失了,这个矛盾辩证体也就不存在了。

  3、融合性思维有强大的包容性。虽然融合的目的是去异质化,但融合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不断发展,创造条件,逐渐转化实现融合。在条件尚不具备时,并非一味强求同一,而是允许和而不同,尊重差异,包容差异。这也是“一国两制”思想的精华所在。

  秉持着这种融合性思维,几代中国领导人不断提出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两岸经济社会融合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首先是力促两岸开放交流,实现全面“三通”的目标,使两岸关系打破几十年的冰封与对峙,开始了正常的交流交往过程。其次是提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策,两岸签署了20多个协议,从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大幅度开放,使两岸关系进入制度化发展的新阶段。第三就是十八大以来,根据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提出融合发展的理念,辅之以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在岛内政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之时,仍然毫不动摇,坚持以我为主,积极主动地推行原本考虑在两岸统一后方实施的对台湾同胞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让台湾同胞切实看到和尝到统一的好处与种种优惠便利,使两岸同胞真正感受到“一家亲”的体验,使两岸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融合,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与一体化。

  如同学者所言,融合发展的概念是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念的重要补充与完善,可以避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走偏方向,从而保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走向和平统一,而不是和平分裂。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是大陆探索如何处理好统一前两岸关系的重要举措,使中国的和平统一通过融合的方式,真正达致“心灵契合”的高度;而非传统的暴力碾压式“征服”的方式,这无疑是符合时代进步和普世价值要求的最高水准的统一模式。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 融合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争取人心的过程。通过这种“不统而统”的方式,实现融合式统一。在这个融合式统一的过程中,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打破两岸“身份界限”的重要一步,也是融合性思维的具象化体现。我们相信,在融合性思维的指引下,未来大陆还会出台更多、更务实的政策,以推动和完善融合式统一模式的形成,更多地为台湾民众接受和认同!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8年11月号,总第251期,编辑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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