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爆发后,刘少奇同志屡次临危受命,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中原局书记、华中局书记,领导在三大战略区发展党组织、开辟根据地、壮大党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他坚定执行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开展独立自主的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方针,放手发动群众,出色完成党交付的重任。皖南事变后,刘少奇同志临危受命,出任新四军政委,同陈毅等同志一起,重建新四军军部,领导华中军民粉碎了国民党企图消灭新四军的阴谋,为把新四军建设成为党领导下的一支铁军作出重大贡献。刘少奇同志受毛泽东同志委托,指导山东建立统一的政治军事领导中心,调整策略方针和各方面政策,使山东抗日根据地迎来大发展局面。
1943年春,刘少奇同志回到延安,协助毛泽东同志领导延安整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筹备党的七大。他撰写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论党内斗争》等著作丰富了党的建设理论,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在党的七大上,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毛泽东思想”作出完整概括和系统阐述,指出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和我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最大的收获与最大的光荣,它将造福于我国民族至遥远的后代”。他说:“我们党和许多党员,曾经因为理论上的准备不够,因而在工作中吃了不少的徘徊摸索的苦头,走了不少的不必要的弯路。但现在已经由于毛泽东同志的艰巨工作和天才创造,为我们党和中国人民在理论上作了充分准备,这就要极大地增强我们党和中国人民的信心和战斗力量,极大地加速中国革命胜利的进程。”
抗日战争胜利后,毛泽东同志赴重庆谈判期间,刘少奇同志代理中共中央主席,在形势急剧变化的重要关头,主持制定“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指导东北实施“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部署,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奠定了基础。他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刘少奇同志投入极大精力参与领导解放区土地改革,为党领导人民夺取全国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坚实物质力量和群众基础。他受毛泽东同志委托对新民主主义经济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比较完整的新中国经济构成和经济建设方针的设想,为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新中国建设蓝图作了重要理论准备。他领导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为新中国成立后组建中央人民政府提供了组织和干部基础。他率领中共代表团访问苏联,完成党中央赋予的重大使命,使新中国能够较快争取到国际上有力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
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同志长期主持中央一线工作。他主持制定土地改革法等文件,指导全国农村消灭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他参与制定宪法,为新中国宪法制定和实施作出贡献。他参与我国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审议、实施,使国家经济发展有了明确方向和目标。他是新中国第一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用很大精力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崭新的制度,主持制定一大批重要法律法规,为新中国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