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亮点颇多。一是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显示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二是明确规定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这也意味着,“国家队”和“香港队”各负其责,从法治层面给国家安全上了“双保险”。当然,港区国家安全,主要由“香港队”负主要责任,通过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形成制度化的维护港区国际安全的合力。若出现了紧急情况,“香港队”难以应付的复杂局面,“国家队”将出手解决。
这也是针对香港近年来频然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诸多乱象作出的制度安排。去年香港爆发“修例风波”更导致“黑暴”持续不止、“港独”势力愈发嚣张、外部势力的公然干涉香港事务。由于维护国安法律的缺失,警方虽然依法逮捕了不少暴徒,但在司法环节则缺乏刚性惩戒,导致警方逮了放、放了再逮,不仅浪费了警方资源,也助长了反对派的嚣张气焰,姑息了暴徒和“港独”分子的违法行为。
港区国安法是中央为香港制定的“双保险”,对于暴徒和“港独”势力无疑是极大威慑。国安法授权警方等执法部门在调查严重犯罪案件时采取的各种措施,同时在审判环节强化了对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审理,形成了警、检、审三个环节的法治保障。
更要者,草案明确规定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处罚,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他处罚规定以及效力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刑责法定,对外部势力干涉和不守法治红线的反对派都是震慑。
草案初审后,中央会全面听取各界意见。不管如何,港区国安法将加速推进并实施,这是一把正义的法治利剑,不单向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范围行为亮剑,也为香港繁荣稳定保驾护航夯基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