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虽然没有工作单位,但仍可凭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保待遇。北京人力社保部门鼓励有关人员灵活就业,在今年疫情期间更是不断升级相关措施,以灵活的政策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有效社会保障。
未来有关部门还应继续保持政策灵活性,并不断加大保障力度,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稳定就业,也要通过政策鼓励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
目前稳就业保就业措施鼓励企业采取共享用工、非全日制等灵活便利的用工方式,支持新业态企业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等方式吸纳就业,鼓励个人以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未来有关部门还应不断推出更具针对性、更加灵活的社保优惠,助力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
以积极政策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确保灵活就业人员便捷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和服务,方方面面工作的政策空间不小,有关部门仍大有可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