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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惩会判决申诫 管中闵律师:无法接受
http://www.CRNTT.com   2019-09-02 16:00:38


管中闵委任律师陈信宏接受媒体采访。(中评社 洪德谕摄)
  中评社台北9月2日电(记者 洪德谕)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在担任“政务委员”、“经建会主委”与“国发会主委”时,因匿名替《壹周刊》写社论,遭“监察院”认定违法兼职并弹劾,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公惩会2日判决申诫处分。管中闵未出席,委任律师陈信宏说,很遗憾公惩会做出这样的判决,这对人民言论自由保障是不周到的,待看到判决全文后律师团会研议是否有再审的必要

  管中闵当选校长以来,先是因遴选争议被“教育部”驳回遴选结果,迟至今年才勉予同意就任,管上任后又被“监察院”认定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共3年,担任“政务委员”、“经建会主委”、“国发会主委”替壹周刊匿名写社论,每篇稿费2万5000元为违法兼职并弹劾移送公惩会惩戒,对于此案,管中闵在8月言词辩论时,批是罗织构陷、政治迫害。

  公惩会2日下午进行宣判,管中闵并未出席,由委任律师出席聆听宣判,最终公惩会宣判管中闵申诫处分确定。

  对于结果,媒体询问是否能接受?委任律师陈信宏受访时表示,司法是作为人民权益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很遗憾公惩会做出这样的判决,这对人民言论自由保障是不周到的,对于结果无法接受。

  陈信宏强调,目前尚未看到判决全文,待看到后律师团会研议是否有再审的必要。目前管中闵尚未知道结果,若管中闵有什么想法会再让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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