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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老赖再也躺不住了 宁波迁户新规动真格
http://www.CRNTT.com   2018-09-18 09:08:39


  中评社北京9月18日电/“哎呀!落在这个房子的户口里,怎么还有其他人!”近日,宁波市镇海区的孙女士在给孩子办理户口时,发现自己于2002年购买的一套二手房,原房东的户口竟一直未迁出。

  浙江日报报道,“大姐您别急,根据市公安局出台的新政策,您可向户口地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依职权迁移事项,将其户口强制移出。”一旁民警小汪的话,让孙女士安了心。小汪所说的新政策,是近日出台的《宁波市公安局依职权迁移户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以往户口迁移全凭自愿,派出所在办理依职权迁移户口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因办理程序不到位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宁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此次《细则》出台,能从制度上加以必要的约束,使“户口老赖”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据了解,《细则》不仅明确规范了依职权迁移户口程序、办理时限等操作方法,还规定了可能被强制迁移户口的对象:除房屋买卖中的“户口老赖”,还涉及到离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转移等可能产生“老赖”的领域。

  “当发现自家的房产中存在他人户口,且经协商后对方拒不迁出时,市民可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房屋权属证明或承租权证明两项材料,申请依职权迁移。”宁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张海燕介绍,若情况属实,公安机关会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向“老赖”们下达“告知书”;若联系不到当事人,则会根据需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市民陈先生是公安办理依职权迁移的受益者之一。3年前为了孩子上学,他在江北区的新马小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只顾关心房子的产权、价格、楼层,后来才发现上家女儿的户口还‘赖’在自己家中。”陈先生表示,当初他曾向法院提出申诉,可户口迁移问题属行政管理范畴,法院并没有受理。依据《细则》,近日,陈先生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在民警的帮助下,原户主最终主动将户口迁出。

  “目前,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已受理申请144个,其中39个申请义务人已主动将户口迁出。”张海燕告诉记者,如果申请义务人未能在告知期内办理相关手续,公安机关将依职权“强制”迁移其户口,最早的一批预计在今年10月份迁出。

  为了保证迁出户不变成“黑户”,宁波公安机关还在“户口老赖”现在住址所属的社区、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建了一批社区集体户。“老赖”们若不肯主动迁出,公安机关会强制将其落到社区集体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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