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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起诉徐永明涉贪 曝光林佳龙引荐借款
http://www.CRNTT.com   2020-09-21 12:08:37


台北地检署。(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9月21日电(记者 张嘉文)台北地检署侦办“立法委员”集体贪渎案今天侦结起诉,其中前“立委”、前时代力量党主席徐永明原本和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讲好,协助举办并参与SOGO《公司法》修法公听会后,以“政治献金”名义收钱,但因中间人吴世昌传话失误,徐没收到钱,但仍遭贪污罪中职务上之行为期约贿赂罪嫌起诉。

  台北地检署侦办“立委”涉收贿案今天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现任“立法委员”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赵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并移审北院。前“立委”陈唐山获不起诉处分。

  另外,徐永明家中被搜出的新台币310万元现金款项,检方表示,经“交通部长”林佳龙指证,是由他引荐台数科董事长廖紫岑借给徐的,并非贿款,此部分检方采信,排除和贿款有关。

  检方表示,徐永明部分,是因李恒隆为了夺回SOGO经营权,极力催生2019年底的SOGO《公司法》修法公听会,要政治公关郭克铭找上吴世昌,希望透过吴去找徐协助主办同时参与公听会,徐当时应允李会帮忙。

  但因为李恒隆不满徐永明只在公听会现身5分钟,讲了一段无关SOGO的话就快闪,希望压低原本规划的200万元贿款,另循管道想直接联系徐,因徐坚持要透过吴世昌拿钱,结果双方因沟通过程中发生误会,李以为徐不要钱了,因此没有支付贿款,但检方认定双方已经达成期约行收贿罪嫌,徐、吴都成贪污案被告。

  此案衍生出的借款部分,检调搜索过程中,在徐永明家中找到310万元可疑现金,徐永明强调这笔款项是要用在时力党务经费,而向其学长、现任“交通部长”林佳龙借贷。

  侦办检察官为此还亲赴“交通部”就讯林佳龙,而林证称这笔300万元确实是徐永明为时力经费求借,但林强调2人分属不同政党,他不可能出借,他只是引荐台数科董事长廖紫岑出面借款,双方约定交款时他也不在场,所以这笔钱也不算是他借给徐的,而检方后续再向廖查证后,确认排除300万元与贿款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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