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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味被判8年 张丽善三点质疑喊冤
http://www.CRNTT.com   2018-07-05 11:36:24


蓝委张丽善(中)与张嘉郡(左)在罗裕钦(右)律师陪同下召开记者会。(照片:张丽善办公室提供)
  中评社云林7月5日电/前中国国民党籍云林县长张荣味任内办理林内乡焚化厂工程案,被控收贿,4日被判8年定谳,须入狱。张荣味胞妹、国民党“立委”、云林县长参选人张丽善上午偕同张荣味的女儿、前“立委”张嘉郡,在罗裕钦律师陪同下,于云林虎尾青埔服务处召开记者会。张丽善提出三点质疑为张荣味喊冤,全场充满哀戚气氛。张丽善后续的选情也受到关注。

  张嘉郡也痛陈,当司法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谁还能主持正义?她表示,对于父亲张荣味的判决结果,感到痛心至极,整件事件从调查到判决,都让人感到充满针对性与政治算计。

  云林县前县长张荣味,任内办理林内乡焚化厂工程,被控期约收贿3000万元,案经四度更审,台南高分院前年10月更四审依职务行为期约贿赂罪,判处张荣味8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4年,“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张荣味必须入狱。“最高法院”已通知“最高检察署”,启动防逃机制。
 
  针对案情,张嘉郡共提出了三点质疑,包括:

  一、贿赂应有对向关系,如果没有行贿之人,怎么会有收贿罪?何来期约收贿之有?

  二、法官为入人于罪,竟以期约收贿定谳。但判决内文从头到尾也证明张荣味从未收受过任何一毛钱,法官却只采信污点证人的一面说词,如此薄弱的证据力,就将人定罪八年。

  三、本案真正收贿的人徐治国经转为污点证人随意污蔑指控后却获判无罪。收钱的人无罪,没有收钱的人却被判刑八年,这样还有公理吗?
 
  张嘉郡说,自己每一天都在期待司法能还给父亲清白,但总是在选举前才能等到回应,她强调,这种“巧合”,是司法凌迟,折磨着每一位相信张荣味的人,而如今这份判决,不仅使人心寒,也见识到台湾政治环境的卑劣。张嘉郡强调,父亲绝对没有做出对不起云林人的事,看他受此冤委,身为子女既不服也不舍,但仍会坚强面对,也感谢各界的关心。
 
  张丽善表示,自踏入政坛以来始终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也相信法律会还给善良的人公道。但哥哥面对子虚乌有的指控,没有任何对价关系,行贿者期约判无罪,受贿者没任何金钱往来竟然判如此重罪,这当然是司法不公,她对于司法公正的期待已经完全破灭。
 
  张丽善强调,假设没有选举,会如此判刑吗?今天就是因为选举,才下如此重手。台湾的司法已死,司法已经沦为选举斗争的工具,这就是明显的政治迫害。张丽善说,这十几年来哥哥坚信自己的清白,也坚信司法一定会还给他公道,司法绝对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非常遗憾,在历经两次无罪的判决,完全没有具体事证,更没有对价关系的情况下,竟然判八年重罪。张丽善表示,虽然已经定谳,但她仍然会寻求司法救济的程序,打击不公不义。希望能够还给哥哥最后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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