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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观光条例修正案三读通过。(中评社 张嘉文摄) |
中评社台北1月7日电(记者 张嘉文)“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国军英雄馆和教师会馆等非营利机构实际经营旅馆业务,却不须进行相关登记与管理,遭一般旅宿业者抗议不公。“立法院”2015年三读修正《发展观光条例》,要求相关住宿场所需于十年内向地方主管机关登记,而该落日条款今年将到期,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案修法延长,民进党反对。今日院会最终在蓝白人数优势下表决三读通过,将该规定再展延五年至2030年1月21日。
绿委批评,国民党是为“救国团”等特定团体解套,为违法特权开后门;国民党“立委”则反批当初政策设计不足,绿委不瞭解法案内容,此修法是坚持保障基层的权益,追求合理的制度,为人民谋福利。
“国军英雄馆”、教师会馆、青年活动中心等官方或半官方非营利机构住宿场所实际经营旅馆业务,却无须相关登记与管理,“立法院”于2015年修法发展观光条例第七十条之二,要求“非以营利为目的且供特定对象住宿的场所而有盈利者”,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请旅馆业登记、领取登记证及专用标识,并于2025年1月21日前完成登记。
由于该“落日条款”将于本月21日到期,仍有约五十五家特定业者尚待转型,国民党“立委”陈雪生等人提案展延五年,遭绿营批评是替“救国团”解套。
该案去年11月在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今天院会进行处理时,蓝白合作以60票赢过民进党49票通过修法。三读条文并通过国民党团附带决议,为确保民众从事水域游憩活动的安全,要求观光署及相关主管机关应提出配套措施,积极推广及管理。
国民党“立委”游颢在修法通过后表示,请绿营不要再讲“清算救国团”等说法,应该把焦点放在发展观光、把饼做大,期许“救国团”等单位把握这5年时间,依法努力通过申请,让台湾住宿更多元。
民众党“立委”林忆君也说,去年4月3日花莲大地震,造成花莲观光一蹶不振,盼修法能带动花莲观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