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达社区资金的性质问题,究竟是公款还是集体资金?”
调查组通过查阅社区账目、核实钱款的来源,证实云达社区的资金均来自财政拨款,没有其他自收自支的资金。因此云达社区资金的性质是公款,徐某挪用的社区备用金也属于公款的范畴。
2018年6月25日,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鄞州区监委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15日,徐某利用其担任云达社区出纳的职务便利,在提取和保管备用金的过程中,采用多报或虚报方式提取备用金12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家庭生活消费,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2018年8月3日,徐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正式移送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在事后的案件总结会上,调查组组长与大家分享了他的感悟:“《监察法》将监察对象扩大至六类,这样的‘扩容’,让每一名公职人员的头上都悬挂了一把看不见的‘利剑’,‘编外人员’‘临时工’也不再逍遥法外,真正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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