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9月1日电/NAHAM3号案件中的大陆船员,在两位台湾大律师吴景芳、郑旭廷的协助下,于8月31日在台湾高雄地方法院起诉台湾建昶渔业公司及其董事洪高雄、洪振能,请求支付拖欠薪资,幷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NAHAM3号是台湾建昶渔业公司所有的一艘超过报废年限的渔船,2012年3月27日凌晨,受公司董事洪高雄、洪振能指令在海盗出没的索马里高危海域捕捞黑鲔鱼而遭海盗袭击,船长锺德徽当场死亡,剩余28名船员(分别来自中国大陆、台湾、菲律宾、印尼、柬埔寨、越南)全部被海盗扣押幷囚禁长达4年7个月。
尽管船员们于2016年10月23日在“国际海员组织”的帮助下获得解救,但由于传染病、缺乏药物及海盗折磨等原因,造成部分船员死亡,幸存船员也都始终忍受着各种病痛的折磨。建昶渔业公司拒不支付船员工资,使得船员们在经历九死一生的苦难之后,没能获得实质有效的经济支援,这似乎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渔业公司应有的作为。
亚太渔业养护(Asia-Pacific Fishery Preservation,APFP)是由“国内外”法学、渔业等专家等组成的专业团队,与多地海洋渔业部门建立联系,幷具有专业、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了解该案后,APFP决定帮助这些船员。2017年5月,APFP执行长傅崐成教授联系国际海员救助组织的Yasmine Zhao女士后,开始为NAHAM3号船员提供法律援助,准备在台湾起诉建昶渔业公司,获得了船员们的认同。
2017年6月之后,APFP执行长傅崐成教授陆续找到台湾的吴景芳、郑旭廷两位知名律师。在听闻船员们的遭遇后,他们表示非常愿意以几乎完全免费的条件代理该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这些困苦的船员维护合法权益。
随后在2017年7月-2018年7月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两位律师认真、严谨地研究案件事实、法律情况,不断搜集证据,船员们也积极配合下,不断补足诉讼委托手续。终于,两位律师正式接受大陆船员王梦召、范小柯、范杰宾、徐海峡、王钊(其父王新堂、母王丰雨作为继承人起诉)、冷文兵、范琼宽、宋江勋的委托,于2018年8月31日向台湾高雄地方法院起诉台湾建昶渔业公司及其董事洪高雄、洪振能,请求建昶渔业公司支付在被海盗囚禁期间的工资、洪高雄与洪振能连带给付200万精神抚慰金。
船员们的起诉仅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第一步,之后还要面临法官的审判、判决的执行等诸多程序,但APFP及船员们均不会退缩,相信法官最终会做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也相信船员们最终能成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位台湾律师吴景芳、郑旭廷出手帮助大陆船员,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的义举,不仅展现出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深厚情谊,还将深刻增进两岸人民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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