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2日电/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如何充分发挥司法部和全系统的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服务和保障好民营经济发展?记者采访了司法部部长傅政华。
健全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
问:司法部日前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谈谈司法行政机关能在哪些方面做好工作?
傅政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在立法方面,要严把平等保护的关口,确保法律从开始草拟时就要体现平等保护的原则;在执法方面,要确保平等对待、公平保护市场主体的权利,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此外,还要加强法律执行和法治监督。
要充分发挥政策协调、统筹指导、督促推动作用,在政策、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调研和督促,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和企业反映法治层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用的措施和办法。要建立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健全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定期走访,帮助解决涉法问题。要加强监督问责,建立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反馈制度,认真查处各类投诉举报,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对落实情况滞后单位要求作出说明。
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
问: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力的法律保障,司法部和全系统在这方面有哪些举措?
傅政华:一是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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