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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督查不走过场 整改不做虚功
http://www.CRNTT.com   2018-12-04 13:32:07


新疆:督查不走过场 整改不做虚功(网络图片)
  中评社北京12月4日电/“巡视组不仅走访谈话发现问题,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更让我们惊喜的是,经过巡视整改,单位干部作风转变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劲头也足了。”喀什地区莎车县文化广电局局长曹晓康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查访”由衷感到叹服。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开展了新一轮督促检查,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是否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巡察工作的“纲”和“魂”;围绕上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重点检查抓整改落实是否坚强有力有效,通过督促检查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强化再监督、再震慑。

  既是督促检查 更是现场指导

  “我们集中10天时间,对之前巡察的6家单位进行‘回头看’……”近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察处处长廖鸿对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听取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五人小组”工作汇报时,廖鸿打断了汇报,问道:“这个‘回头看’列入到今年的巡察计划了吗?是否将其制定为巡察计划中‘必选科目’?”当得知白碱滩区所说的“回头看”是指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时,廖鸿当即对这一说法进行了纠正,“对被巡察单位杀一次‘回马枪’,不仅仅是简单地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更是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发现深层次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手段。”同时,在随后的督查过程中还发现白碱滩区存在巡察质量不高、巡察报告撰写不规范、巡察人员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对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工作进展情况和喀什、塔城、克拉玛依、哈密、巴州、阿克苏、克州、和田等8个地州市党委落实巡视巡察工作规划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我们每轮督导检查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此次督查的重点一方面是《自治区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贯彻落实以及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另一方面是发现巡视巡察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整改落实情况,既是一次督导检查,更是现场面对面的指导。”刚刚完成对地州市巡察工作督导检查的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察处副处级巡视员封耀林对此深有感触。

  10月22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利用6天时间,分赴第五轮巡视的20个地县,指导各巡视组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调整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解决脱贫攻坚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调整巡视方向、工作任务、时间安排,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政治定位和总体要求,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突出‘专’的特点,聚焦脱贫攻坚,正确把握再监督的工作定位,按照‘八看’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增强专项巡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主任戴武军介绍说。

  以督导抓整改 以检查促落实

  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组长马丽艶先后与阿图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干部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指导阿图什市巡察工作,面对面讲解巡视巡察工作的程序、步骤及相关要求,手把手传授发现问题的经验和技巧,并深入巡察一线指导工作,听取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查阅3个巡察组9份巡察专报和9份巡察报告,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指导培训,提升县(市)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使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中得到有力彰显。

  “巡察组向你单位反馈违规发放津补贴25.8万元的问题,目前已经追缴收回23.2万元,剩下的请于近日追缴完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巡察办……”阿克苏地委巡察办在某学校督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时,向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反馈处置意见。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各地州市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推动巡视巡察监督网建设,截止目前,自治区党委巡视办3次组织督查组,对多个地州市开展巡察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地州市一级党委巡察办也随之开展专项检查调研,通过多种途径督促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形成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工作局面。

  今年前三季度,新疆已完成九届自治区党委第三、四轮对4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发现各类问题2013个,发现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171件、其他干部问题线索957件。地、县两级共巡察党组织3140个,发现各类问题47091个,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442条,立案审查12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0人。

  避免“前紧后松” 做好“后半篇文章”

  “督查组‘点题’,巡察组‘答题’,跟踪指导、时时纠偏,在方式上有所侧重,在过程中有的放矢,特别是在推动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上,提出恰当分类处置建议,针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当面制定问题清单,被巡察单位现场签字认领,同时及时移交并督促被巡察单位上级党组织跟踪调查处置,形成了巡、改、查紧密衔接的良性互动。”喀什地委第六巡察组组长黄涤萍在巡察结束后表示。

  主动监督、关口前移,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了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地县党委通过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喀什地区、塔城地区建立整改约谈机制,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底数不清、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由地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昌吉州探索“三反馈、三督办、三处理”工作法,提升巡察质量和效果。

  “着力强化‘祛病疗伤’整改工作,坚决避免‘前紧后松’,以整改实效促进巡察工作质的变化,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刘远星在吐鲁番市督查巡察工作时点出了该市巡察工作的“症结”。

  今年上半年,全区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6611条,已整改15116条,占比90.1%;向市县党委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巡察意见建议1378条,已落实1226条,占比88.9%;巡察期间提出需立行立改问题2904条,已整改2794条,占比96.2%。

  9月24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首次召开巡视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工作动员会,面对面移交第四轮巡视发现的661件问题线索,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线索处置到位、巡视成果有效运用。

  “做好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是对党忠诚、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项认真核实了解,区分问题性质,分门别类提出具体处置建议,特别是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分类,要体现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做到实事求是、严谨准确,该约谈函询的约谈函询、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自治区党委常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鑫强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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