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走廊里发生命案
命案发生于2017年4月6日傍晚,证人证言称,去交警队之前,黄海龙和冯思铖均有饮酒,冯思铖身上有酒味,走路时有点晃,黄海龙吃饭时喝了点酒,头脑还算清醒。
两人均是因一起交通事故来帮忙的,分属不同的两方。根据公诉机关向富锦市法院提供的证据、事发当时的监控视频及该案一审采纳的证据,案件大体过程如下:
到交警队后,黄海龙看见对方来帮忙的于海和冯思铖他认识,便和二人商谈赔偿问题。
于海记得,当时对方要5000块钱,冯思铖说给3000元,对方不同意,冯思铖跟对方说能不能给点面子,对方说:“你是个啥,给你面子。”
黄海龙的说法是,他和于海正在说事故赔偿的事情,冯思铖过来说:要钱没有,爱咋地咋地。黄海龙说:那就听交警的,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冯思铖说:你现在有钱行了呗?黄海龙说:行不行和你没关系。
冯思铖和黄海龙在交警队走廊的卫生间门口骂起来了,于海去劝他俩:因为别人的事你俩吵吵啥?两人接着骂,于海就把两人拉开,站在他俩中间。
于海面对黄海龙,冯思铖在于海身后。黄海龙称,他看见冯思铖拿了一把黑色刀刃的刀出来说:“我攮死你”,然后冯拿着刀冲过来,用刀扎了他肚子一下。
黄海龙去抢冯思铖手里的刀,用右手握着刀刃,另一只手拽着冯思铖胳膊。于海一直在二人中间拦着,二人厮打至卫生间门对面走廊北侧,到靠墙位置时,黄海龙把刀从冯思铖手里抢了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