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0日电/浙江日报讯,5月9日,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2019年起,浙江要深化开展“消薄”攻坚提升行动,提出到2022年底,力争经济发达县(市、区)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淳安等26县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8万元以上、其他县(市、区)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
“进一步拉高标杆,不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水平。”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浙江将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省定薄弱村“消薄”任务,即全部村庄基本实现年收入超过10万元、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下一步,工作重点要转到提升村庄“造血”功能上,培育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根据中央要求并结合浙江实际,2019年起,每年从“26+3”县中选择643个符合条件的村,中央财政给予每村10万元补助,省财政每年按不低于中央下达资金2倍的标准给予扶持,由县统筹使用。
“输血”是为了“造血”,按照要求,对纳入扶持计划的村,要努力为它们选配一名懂经营善治理的“领头雁”,同时要大力推进“飞地抱团”模式,一些本地资源少、区位条件差、靠自身力量难以“消薄”的村,要依托各类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平台,大力发展“飞地抱团”项目,确保项目落地并尽快取得收益。
此外,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也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每年对各地“消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坚决防止简单财政兜底,坚决防止虚假数字“消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