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巡堤查险,实行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查,进一步落实各堤段及险工险段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堤防每公里值守人员不小于50人。府河堤防沿线日夜要有领导、技术人员、抢险队员、公安干警实行驻守。
各相关单位按照预案,转移受灾区域群众,组织强化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责任人、成员单位责任人,应按照责任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
区、街两级抢险队伍日夜集结待命,必要时请示上级,请求增援部队的抢护力量。
府河沿线交通要道实行车辆管制,以便抢险物资迅速调运。
出现较大以上等级险情、灾情后,各防守责任单位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上报区防指,续报时限为半小时,直至险情基本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