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老年夫妇因离婚跑了多少趟西夏区民政局?女方是否因签名练字一年?西夏区民政局和离婚夫妇的女儿各执一词,外人不好判断谁是谁非。不过,如果当事夫妇能顺利离婚,恐怕他们真的不愿费那么大的波折。
笔者以为,或许西夏区民政局和离婚夫妇的女儿讲述的都是实情,只不过,这其中出现了误会。比如,西夏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咨询时,强调了必须本人签字或者口述录像,而协调录音录像设备需要时间。如此一来,就给当事人造成了必须走“本人签名”这个途径,那么,老人家就老老实实的回家练字了。
若真的如此,西夏区民政局也就真的“没有为难当事人”。可是,申请离婚的是盲人,他们出行不便,申请离婚更不便。民政局在服务这类群体时,不能止于“没有为难”,而应提供更加贴心、更加周到的服务。很可惜,他们并没有做到,反而让盲人产生“必须本人签字”才能离婚的错觉。
盲人离婚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如果非要他们签字,有多少盲人能做得到?不过,如果让他们用录音录像的形式表达离婚的意愿,则离婚轻松的多。智能手机早就普及,西夏区民政局还说,他们协调录音录像设备需要时间,这不是明显搪塞责任吗?
盲人离婚遇阻,西夏区这个不是孤例,其他地方的民政局也遇到过。像盲人、残疾人这类困难群体,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离婚的手续时,应竭诚服务,多点温情,不能止于“没有为难人”。也希望各地民政部门都能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