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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丽撑“独”依法DQ
http://www.CRNTT.com   2018-10-13 10:07:43


刘小丽被“DQ”后,带着一众反对派绕立法会一圈,其后又行至添马公园演“政治骚”,但不获市民理会(来源:大公网)
  中评社北京10月13日电/报名参加立法会九龙西补选的工党刘小丽,昨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选举主任在决定通知书中指出,刘小丽与反对派作出的共同声明、宣誓事件及其政治总纲,均反映她的政治立场从一而终,把“香港独立”作为追求选项,及完全拒绝接受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区的管治权,签署确认书的意图令人怀疑,认为她不符合参选资格。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决定,强调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提倡“香港独立”可作为选项的人士,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本港各界同声支持选举主任依法作出的决定,认为DQ刘小丽有助维护基本法的尊严,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全面准确落实。市民纷纷赞同依法DQ,大赞“政府做得啱。

  立法会九龙西补选将于11月25日举行,提名期下周一结束。补选源于刘小丽前年在新一届立法会就职宣誓时,龟速读出誓词;她去年七月被高院裁定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议席悬空至今。刘小丽于10月2日提名期首日报名,连日来市民纷纷到九龙城民政事务处请愿,促请选举主任DQ主张“港独”、“自决”的刘小丽。

  否定中国拥有香港主权

  昨日傍晚,立法会九龙西补选选举主任郭伟勋公布裁定刘小丽提名无效。他以4页纸共15个段落,详细解释刘小丽提名无效的原因,包括:刘小丽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提名期结束后,与香港众志及朱凯迪作出共同声明,提到“我们的共同政治纲领是『民主自决』、“我们定必捍卫『香港独立』作为港人自决前途的选项”等字句。他认为,刘小丽作出上述声明表示她并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香港的主权,“刘小丽亦明显地表明香港独立可以作为选项”。

  选举主任亦指,注意到刘小丽在2016年10月12日的第六届立法会首次会议上,并没有妥当地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宣誓;刘小丽次日在脸书上刊登陈述称,“谎言的核心正是特区政府的整个政制,表面上有合法性,其实一点都无!整个基本法,整个政制连特首,都未经过港人民意授权,所以根本非法!”上述内容令人对刘小丽当时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生疑。

  选举主任强调,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香港主权,本质上是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完整性,即不拥护基本法,而根据传媒报道,刘小丽在其“【总纲Ⅰ政治】政治上公民自强自决”中,提出“政治上公民自强自决”的主张以及香港人有政治自决的权利的理念,“刘小丽明显地根本不接受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的合法性”。

  刘“港独”立场从一而终

  选举主任认为,共同声明、宣誓事件及总纲应一并考虑,它们反映“刘小丽一直坚持同一政治立场(即『香港独立』是她所追求的一个选项)”。对于刘小丽在宣布参选前将总纲从网上删除,并随后作出“自己从来不支持『港独』”等言论,选举主任认为这“仅属避免选举主任就她的提名是否有效作出不利决定而采用的策略”。在通盘审视所有材料后,认为刘小丽的政治立场从一而终,即:“容许香港人自主命运,而『香港独立』属于选项之一,以及完全拒绝接受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权。”因此在考虑上述所有事项及法律意见后,决定刘小丽的提名无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自决”或主张“香港独立”可以作为选项,均不符合基本法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是次立法会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已报名参选九龙西补选的包括陈凯欣、冯检基及李卓人。

  (来源: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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