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日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红云,便是其中典型。通报显示,李红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利欲熏心,道德败坏。
为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条例》还增加了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这一变化的背后,同样是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问题意识的具体体现。
原武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干扰、妨碍巡视工作,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拉拢腐蚀纪检干部和巡视干部、打探巡视信息,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原主任鲁炜干扰中央巡视……仅十八大以来落马的中管干部层面,就有不少人存在干扰妨碍巡视工作的问题。
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相关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的政治体检。打探巡视巡察消息,提供虚假材料,甚至以模拟谈话等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本质上就是对抗组织审查,性质十分恶劣。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于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等情形,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如今,在《条例》中增加相应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巡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对上次中央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当普遍。从党纪处分角度,以“负面清单”形式,对巡视巡察整改作出相关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对于严肃政治纪律、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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