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浙江76条惠台实施意见的细则之九
http://www.CRNTT.com   2018-11-26 09:07:48


 
  (1)水利工程阶段验收

  1)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转报的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所列的资料名称提供。

  (2)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1)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转报的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后附竣工验收自查报告;

  2)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所列的资料名称提供。

  2、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1)办事申请: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也可以通过现场或者邮寄等方式申请。

  (2)办事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听证和专家评审时间。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办事结果:验收鉴定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场或邮寄)。

  3、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571-87808031;

  (2)窗口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浙江省水利厅2205室;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