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说,1991年5月1日起,“中华民国”终止了“动员戡乱时期”,这表明“中华民国”政府不再视对岸中共政权为“叛乱团体”和“敌人”,两岸关系也开启了和平发展的时期。当时执政的国民党要全面检讨“动员戡乱时期”的法制,最后决定改法律名称后仍保留《“国家安全法”》,但却遭到民进党的强力杯葛。民进党认为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后,就不应该保留之前已存在的法律,且还强调该法违反民主、自由与人权。
但没想到的是,台湾在迈向自由化和民主化后,《“国家安全法”》的修正愈趋严厉,日前民进党强势主导下通过的条文,完全违背了他们当年自己的主张。甚至于,当年国民党保留制定该法时,还以违法课予的刑责程度不会高于刑法,来向全面反对该法的民进党寻求信赖与妥协。
民进党全面执政后修改的《“国家安全法”》,不仅规范的事项较以往大幅增加,而且还对违法课予的刑度也大幅提高而超过了刑法。声称民主进步与捍卫民主自由的政党,“善加”运用《“国家安全法”》来限制人民的自由,甚至因法律文字具高度抽象性,还极可能被用来制造政治犯,这其实已是台湾民主自由的大倒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