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作为现代财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当然是建立现代税收制度。
针对现行税收制度格局的突出问题,《意见》作出部署,旨在构建的现代税收制度格局,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于税收制度结构优化与中央和地方税源及其管理权限分配这两个关键点上。
现代税收职能的实现,无疑要以相对均衡的税收收入结构和税收来源结构为前提,让每一项税收职能均可获得与其相对称的税种支撑。要针对现行税制体系间接税比重相对较高、直接税比重相对较低的短板,通过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要针对现行税制体系企业税收来源相对偏高,个人税收来源相对偏低的短板,通过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优化税收来源结构。
现代税收职能的实现,还要以中央和地方之间税收来源及其管理权限的合理划分为前提,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要通过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增加地方税或中央地方共享税税种的选择空间。要通过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落到实处,为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奠定坚实的地方税及其管理权配置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