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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评社 张爽摄) |
中评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张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1日下午三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本次两会正式落下帷幕。大会表决通过七个决议草案和三个决定草案,包括《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会议开始时,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等步入会场,并在主席台就坐。2896位代表出席大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主持大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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