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的资源配置具有非常明显的“内卷”特征,香港充分利用自己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工厂,实现香港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移。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就是要把传统的“内卷”资源配置方式变成“外向”的资源配置方式,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开辟第三方市场。
打个比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之前,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之间是相互竞争的关系,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就是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变成合伙或者公司制企业,让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成为股东,建立更加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共同开辟第三方市场。如果把香港设计、东莞制造、深圳人工智能以及其他城市配套能力充分发挥出来,那么,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的竞争力将会大幅度提高。
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比较优势非常明显,但是,制度上的差异不容小觑。部分学者之所以担心粤港澳大湾区会面临制度上的摩擦,就是因为香港和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而内地的城市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存在巨大制度上的差异。如果不能采取措施解决制度不匹配问题,那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很可能会面临巨大的困难。
不过,如果把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制度上的差异看作是比较优势,那么,就可以形成巨大的“势能”,通过资源的配置,形成制度上的竞争,在竞争中逐步缩小制度上的差异,在竞争中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体系。
当然,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制度上的差异,除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之外,还应该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作用,通过制定统一的规则,确保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资源合理配置,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资源配置的效率。中央政府已经考虑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全国人大代表也已经提出尽快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议,相信不久的将来,独具中国特色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制度体制将会出现在人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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