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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陈水扁荒谬不悔改 台湾的不幸
http://www.CRNTT.com   2009-09-18 00:28:41


 
  扁家使用“国务机要费”,归纳起来有几大特色:1.使用范围遍及全家人及其亲近之相关人士与团体;2.使用报销的名目小至陈幸妤早餐费数十元,大到几万元的支出,通通都以“国务机要费”报销;3.“国务机要费”的使用,扁家人自认用的自然、用的合理,殊不知这只是其贪婪心态的作祟,其实扁家使用明显是违法,令人难以接受;4.陈水扁口口声声喊着减薪,然事实上却漫无目的使用“国务机要费”,失小抓大,如此道貌岸然心口不一的表现,令人不敢茍同。 

  尤有甚者,使用“国务机要费”之扁家人,在使用的这么顺手的情况下,是不是有明知的故意,抱持的不会被抓的侥幸心态,是否有贪污的犯意,日后想必会在高院产生激烈的攻防,但就人情之理与经验法则,扁家这一家人,已经明显构成贪污的要件,然而迄今仍不断对外哭穷,扁家人应该仔细看看一审判决书,过去是如何大胆超过地花费“国务机要费”,换成是其他人,难道大家可以接受吗?扁家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做错,陈水扁更在法庭上公开声称,官邸等于办公的地方,因此一切的大小花费都应该以“国务机要费”报销,陈水扁如此振振有词,显然一点认错与觉悟之心都没有,更明显产生道德的偏差与认知的错误。
 
  总之,扁家使用“国务机要费”,概括两字便是“离谱”,概括四字便是“嚣张至极”,概括八字便是“胆大妄为,目无法纪”,概括十六字便是“贪婪成性,道德失落,硬抝无理,法所难容”;面对这样一个情况,民进党还是不愿开铡,模糊不清;许多挺扁人士仍大声嘶吼挺扁到处撂狠话包围法官住家,却不愿意仔细看判决书扁家人是如何夸张的使用“国务机要费”;陈致中及陈幸妤真的是不知情与无辜的吗?看看享受“国务机要费”时是多么地坦适自然,又如何能自圆其说呢?因此我们认为司法应该勿枉勿纵,大家勿在姑息与宠坏扁家,不然只会使司法威信更加地败坏,“国务机要费”今日被如此的滥用,倘若不立威、建立正确的价值判断,日后恐怕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司法伤害,在判决书中一页又一页“国务机要费”的列表名目,记载了过去几年来扁家生活的一点一滴,让人更寒心的,是迄今毫无悔意的扁家人及不明是非的相挺者,该如何教育下一代?如何向历史负责?恐怕这才是扁家滥用“国务机要费”留给世人的最大疑问。

  通过陈水扁对911判决的10点意见,难道大家还看不清楚陈水扁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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