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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缺乏可靠来源 农村教育投入不足
http://www.CRNTT.com   2005-11-18 20:47:53


    1、教育经费缺乏可靠来源

    鉴于山西沁源县发生学生重大交通伤害事故,北京市教委紧急下发学校体育安全管理通知,规定学校体育活动不能到校外机动车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这对避免同类灾难的发生,或许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在防范中小学安全事故方面,教育部门实际上陷入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怪圈。但其实,山西沁源交通事故问题的根源是对农村教育投入的不足。(北京《新京报》)

    沁源二中因为操场面积狭小,除初一学生外,全校师生只得长年在公路上晨练。学校无力提供孩子们晨练的场地,这折射出了办学条件不合格、政府对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校方允许学生到公路上晨练固然没能尽到责任,但是,连学生的活动场所都无力满足,校方能在多大程度上保障师生安全呢?(江苏《现代快报》)

  山西沁源交通事故仅仅将惨剧诱因归于校领导的失职和失察是不够的,该惨剧间接暴露的仍是当下一些农村教育瓶颈性问题,尤其是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所面临的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且缺乏可靠来源的紧迫问题。(北京《光明日报》)

  “11.14”车祸发生后,面对神情呆滞,眼睛红肿的遇难学生家长,牵头处理事故的一位县委副书记承诺,一要妥善安置受难学生的后事,二要追究司机的法律责任,三要追究学校的相关责任。在表态先拿出1万元(每人)厚葬遇难学生后,这位副书记再次承诺:“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请相信政府。”县领导表态要追究这追究那,对投入教育不足和政府履责不到位却没有丝毫反思。如果政府不动真格加大教育投入,仅仅拿学校打板子,肯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北京搜狐网)

   2、校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有律师认为,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学校应提供专用场地,供学生跑步、做操、进行室外活动。如果学校确实需要占用道路跑步,应事先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路政部门申请,以求得职能部门同意,在交管部门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或者帮助其维持秩序的前提下,方可占用道路进行大规模的体育运动。

    受害学生是初中生,一般年龄应该在十四五岁左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体,他们在学校期间的安全,应该由学校负责,也就是说学校对他们负有监护和看管的责任。(《北京青年报》)

   3、坚决取缔学生马路晨练

  比货车碾死21名师生更恐怖的是什么?是5点多就出发的晨练!都大冬天了,那么十几岁的初中生,天天要起这么早去公路跑步!如此这般将最佳睡眠时间拿来跑步晨练,能练出健康的身体吗?这样锻炼身体的结果恰恰是将孩子们的身体摧垮!“让孩子们多睡一个小时”的呼声已经呼了那么久了,可是中学生为什么还早起晚睡、早“练”身体晚“练”习题?

  国家教育部,甚至国务院,应该痛下决心,痛作决策,坚决取缔那似是而非的学生集体晨练了,并从此入手,把学生的睡觉权利还给学生,把学生的自在时间还给学生,把学生的身心健康还给学生,把学生的茁壮成长还给学生。(湖南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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