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2月7日电/澳门新华澳报7日发表富权文章:这张牌如打得好或将能催发“补偿心理”。以下为文章内容。
中国创新投资公司主席向心、龚青夫妇,就其于二零一九年旅台期间被卷入“王立强事件”遭台湾当局侦办,限制出境近四年,直到月前无罪确定解除境管一事,在台湾地区提出刑事告诉状,对王立强提告诬告罪。
中国创新投资公司昨日在香港公布,向心、龚青夫妇已于十一月三十日委托台湾地区的律师,就王立强及其友人证人A君,基于欲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之意图,直接或间接向“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地检署提出申告以及书面陈述向心、龚青两人,聘用王立强并且动用中国创新公司、中国趋势公司资金,于香港及台湾从事情报工作及发展组织、危害“国家安全”等虚伪不实内容,使得两人无端遭受台湾检调机关之调查,并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不准出境将近四年,以致基本人权遭到严重侵害。
向心、龚青夫妇在刑事告诉状指出,被告王立强及其证人A君,向“法务部”调查局及台北地检署所提出的资料及陈述,业经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并非事实,是渠等共同构成诬告之以上犯行,即使证人A君对于所述内容不知虚伪不实,然而王立强利用证人A君遂行诬告,亦应构成诬告罪之间接正犯。
向心、龚青夫妇在台湾地区提起刑事告诉状,是“一为神功,二为自己”。首先就是要为自己遭受诬告还自己一个公道,必须让诬告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其实,向心、龚青夫妇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台北地检署等承责机构申请“冤狱赔偿”,包括被禁止出境而造成的人身自由损失、所主持的公司的经营损失,及个人的精神损害损失等。
其次就是要“澄清万里埃”,揭穿民进党当局尤其是蔡英文本人利用“王立强事件”大打“认知战”,攉取选举利益的伎俩,并进一步警示,在未来三十多天的“二零二四”大选中,紧盯民进党当局意图故伎重演,再次利用各种真真假假的所谓“间谍案”,来贩卖“芒果乾”,干扰选战,再次攉取选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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