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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案续审,连日来警方都在法院外戒备。(图片来源:大公报) |
中评社北京8月26日电/据大公报报导,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刊印煽动刊物一案昨日续审,由辩方继续结案陈词。辩方声称,勾结外国势力控罪第四款仅限于向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的情况,对于制裁官员个人的情况并不适用。
法官质疑,“制裁”行政长官,或会令香港的整体政策改变,难道不是针对政府或旨在改变政策?类似地,如果要干预香港司法,会有人提出“制裁”法官。控方亦就辩方的陈述作出澄清表示,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然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发送直接请求制裁的信息。
法官考虑新闻及言论自由等原则
辩方声称,黎与《苹果》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没有直接向外国请求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活动,而涉案文章及言论均是行使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
法官质疑,控罪的关键是被告是否曾向外国势力请求制裁等,与新闻自由无关。法庭审理案件时会考虑新闻及言论自由的原则,结合整体情境,如文章中如何提及制裁、如何表达等,而非单看涉案文章或节目是否提及“制裁”字眼。
黎与《苹果》向外国请求制裁
辩方向法庭承认黎与《苹果》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曾向外国请求制裁等。但重申请求制裁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并不违法,认为控方需证明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各方曾达成新串谋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