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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瑜发言。(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0月20日电/反送中事件“导火线”的杀人嫌犯陈同佳有意来台投案,陆委会说香港政府“推卸责任、刻意放弃司法管辖权,别具用心”。韩国瑜“国政”顾问团发言人黄曼昕20日表示,其实,“推卸责任、刻意放弃司法管辖权,别具用心”这十七个字,用在陆委会与民进党政府身上才是无违和。
黄曼昕指出,对这个我们“审不到”的嫌犯,地检署曾经请求引渡,也发布了通缉令。“法务部”更对港府修改“引渡条例”公开表示乐见其成。但当陈同佳“自愿”来台受审的时候,陆委会却一副不敢收的样子。请问,“中华民国”有什么理由“不收”陈同佳的投案?无论从人权、司法正义,或是“国家主权”,台湾都应该乐见香港嫌犯来台投案并接受审判。
黄曼昕批评,民进党之前口口声声批评香港与中共不讲人权,自己成天高喊“主权”,指责别人卖台,但当嫌犯要跨海来投案,陆委会居然推却怕事。不但叫人家续押,还指导人家用杀人罪起诉,扯来扯去就是“不敢收”。这样不敢行使司法权的政府,有什么资格说人权,又怎么捍卫“主权”?
韩国瑜顾问团认为,对于陈同佳有意赴台投案一事,政府应该严正表示“中华民国”会行使司法权,毋枉毋纵,对嫌犯给予公平的审判,也给受害者潘晓颖女士一个正义。更彰显“中华民国”的“主权”与司法正义。
顾问团指出,当初命案发生在台北,士林地检署申斥向香港检方表达希望引度嫌犯,香港不予回应,只能以洗钱法来判嫌犯29个月,因此港台遣送条例应该是政府的第一要务,政府操弄反送中条例反而忘了“国家利益”。
顾问团表示,蔡政府不让嫌犯来台根本是牺牲司法“主权”,真是超级国际大笑话。审判权是“主权”的延伸,过去绿营和大陆争审判权不遗余力。怎么在香港掀起“反送中”抗争后,执政党的调子马上转发夹弯?为何陆委会怕成这样?显然只是怕人觉得他们如果“挺送台”会被联想到“挺送中”,自己打脸自己!蔡政府不收陈同佳投案?“总统”参选人韩国瑜当选后一定马上收,马上审判。“中华民国”司法“主权”不容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