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是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制度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深化“三个规定”的落实,严禁检察人员相互之间打探案情、请托说情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的意见》,落实好监督执纪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有效贯通各项监督。
“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创新审判监督管理信息化,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监管、全程留痕、全程可查,让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精准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