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水扁涉贪丑闻,民进党言必称“尊重司法”。难道有不尊重司法的吗?这话不是讲了等于白讲!在实际动作上,民进党从未真正与陈水扁切割,以二次金改案为例,一审法官听信陈水扁、吴淑珍说词,相信扁家收取新台币6亿1千万元是政治献金,要用于资助民进党、台联选举;这其中民进党究竟拿了扁多少钱?有没被扁珍私吞?党中央连碰都不敢碰,遑论是把扁担任“总统”8年挹注党中央的帐目整理出来,若发现有出入就不留情面对扁家提告,宣示切割决心。
民进党纵容陈水扁不是挺单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代表这个党对执政时的廉洁标准,和道德高度,这是原则问题。如果一个党放任其党籍“总统”污钱、耍赖,不但不予任何制裁,就意味着这个政党是可以接受从政党员这样的行为,如果未来重新执政还有发生的可能。这在一般的政党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事,竟然在台湾出现了,台湾人的民主素养、道德标准有差到这个程度吗?
政党或政治人物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了什么,扁案就是民进党的活动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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