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草案》还删去了对回收行业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规定,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王炳南表示,这一调整解决了民间投资进入壁垒问题。在原来规定下,部分地市只设立一家回收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客观上造成了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限制了一些民间资本的进入,回收企业也缺乏升级改造的动力。《草案》在制度层面上取消对数量控制的要求,有利于各路资本进入该领域。
郑书伟还提出,汽车报废拆解是汽车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调整回收拆解的价格,提高车主报废拆解的积极性,将会给新车消费置换出空间。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是2.4亿辆,按照国际4%-6%的平均报废比例,未来我国汽车报废的规模是相当大的,消费者把一些需要报废的汽车及时报废,对新车和二手车的消费都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商务部回应热点问题
1、外商投资法配套措施进展如何?
高峰表示,关于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目前商务部已经召开了几次座谈会,听取了有关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也正在征求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意见。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相关工作,以配套法规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确保外商投资法按期顺利实施。
高峰还介绍,关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发改委、商务部正在做好负面清单修订的相关工作,推动外资在更多领域独资经营,进一步加大在自贸试验区压力测试的力度。同时,商务部正在抓紧清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措施,确保实现负面清单以外的市场准入内外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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