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放权将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新态势形成
文章强调,授权放权清单出台,带来的变化是深刻的。不仅对于2019年的国资国企改革是有力推动,对于整个国资经营体制的形成将起牵动全局的作用。
国资改革由顶层设计进入操作实施阶段,也是国资监管自我改革、脱胎换骨阶段。国资改革围绕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这一主线,一个接一个文件,一步一个脚印,向实处走。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提出精简43项监管事项;2018年国资委出台了《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明确了9大类36项权责事项。2019年4月19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等改革要求。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公布,下面要公布权责清单。这些都是把刀刃内向的事情,每一动作都牵涉切身利益,没有改革的决心,是动不了手的。
改革的决策主体是企业,改革的重心由监管机构转移到中央企业,逐层下移。过去,改革的“球”总是抱在教练怀里,现在把球交给球队长了,就看球队长怎样打球了。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加大授权放权,意味着赋予中央企业这个“球队长”更大的责任,意味着对企业加强行权能力建设、自我约束、规范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资委对于这次授权放权有个答记者问,提出《清单》的授权放权事项已经明确,各企业不能抱有“有了政策等细则,等了细则要支持”态度,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把这项政策用足用好。
由“层层捆绑”转变为“层层松绑”,把授权放权落实到各级子企业或管理主体上,让企业与企业的人有改革的获得感。授权放权不能只停留在企业集团总部。集团公司也要对所属企业同步开展授权放权,不能把授的权、放的权抱在集团公司怀里。中央企业集团这一层是宏观主体,中央企业不能当“第二国资委”。如果继续把球抱在怀里,企业也会哇哇叫的。把“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主要标准,让企业与企业的人来享受到改革红利,改革才会得到拥护和支持的。
国资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由理论上设计转入实际上操作、制度上完善阶段,《权责清单》公布将完成“闭环”。这次《清单》授权、放权,两个字大有讲究。《清单》中的授权事项是将出资人权利授予企业董事会或企业集团行使,事项前加上“授权”的表述。放权事项是将下放或归位于企业,事项前加上“支持”的表述或直接对事项进行阐述。下一步,国资委权力与责任清单进一步修改并出台,清单以外的权限,都交给中央企业自己把握,这是带底线特征的文件。意味着党的十九大部署的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制度初步完善,为一个段落画上句号。
国资委由直接控制权力向控制调整形势转变,放权与监管并重,进入高层次的监管阶段。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工作本身也是一个持续推进、动态调整、逐步深化的过程。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对于获得授权但未能规范行权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国资委将督促企业做出整改,根据情况收回相应的权利,定期对《清单》内容进行更新,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国资改革直接引领和推动国企改革,预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国企改革在重要领域与关键环节将发生明显的变化。如果按文件坚决落实,如果中央企业这一级担当得起来,中央企业子公司的混改步伐会明显加快,有快速铺开的可能;内部业务板块的整合特别是专业化重组也将进一步提速;所属子公司的职业经理人或持续增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加快建立,特别是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说,根据其特殊属性,授权其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在主业范围外培育发展1-3个新业务领域,这将有助于加快公司投资布局结构调整,更好发挥其在战略新兴产业的探索与引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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