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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竞总:拔管2.0 “监察委员”成锦衣卫
http://www.CRNTT.com   2019-08-20 14:50:47


韩国瑜竞选总部执行长林国正。(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20日电/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违法兼职遭弹劾案,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昨日第二度公开审理。中国国民党高雄市长韩国瑜竞选总部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民进党将“监察院”党派化,破坏宪政体制,“监察院”对管中闵校长提出“弹劾”,理由牵强,证据薄弱,且提出弹劾的委员,绝大部分是蔡英文所任命者。这不仅侵害了管校长的名誉及言论出版自由,还有大学法明订的校园自主与学术自由,更戕害了“监察院”所应有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韩国瑜竞选总部说,“监察院”无论是以古代“御史大夫”或当代“监察使”的角色来订位,它都必须超越政治,公正地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如果要纯用党派考量来行使公务员惩戒与监督政府的功能,那就“行政院”自制”、“内控”不就好了?何必要在“宪法”上设置一个独立于行政、“立法院”之外的“监察院”?
  
  韩国瑜竞选总部指出,民进党在 2016年大选,取得“总统”大位与“立法院”多数席次,得以自行决定“监察委员”人选。但这不表示可以滥用权力,破坏法治,将“自己人”送进“监察院”,从而将超党派的独立“宪法”机关变成执政党的传声筒,将超然的御史大夫变成锦衣卫!自此之后,谁还会信任“监察院”是“独立”、“超越党派”的机关?

  韩国瑜竞选总部表示,“司法院”释字 632号解释曾经指摘“立法院”不行使“监委”同意权,是违反了“宪法”上的“机关忠诚义务”。如果单纯“不作为”就构成违宪,那这次“监察院”自己滥用权限,无的放矢,只为完成政府“追杀管中闵”的“未竟之志”,岂不更是违宪的自毁行为?

  韩国瑜竞选总部强调,弹劾理由牵强,显不成立。管校长于担任“国发会主委”或其他职务期间,为媒体撰写匿名社论,与法令所规范之“兼职”毫不相干。在媒体而言,聘请外人写稿,绝不会使写外稿的专家学者变成一种“职务”!而从“铨叙部”函释到各个大法官解释,从未将“写稿投书”当作违法的“经营商业”或“兼职”。“监察委员”岂能自行“造法”,创造新的“兼职”定义,从而使人入罪?更何况,证人也指出,“监察院”弹劾理由中所指,由管校长所撰写之“社论”,实际上竟有许多并非管校长所写。可见“监察院”的弹劾,简直是凭空猜测,生安造白,荒谬之至。

  韩国瑜竞选总部说,期盼公惩会秉持“宪法”第八十条,法官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之意旨,还管校长一个清白,也给部分一心搞政治,滥用监察权限的“监委”一个警惕,“中华民国”是法治国家,不容公务员惩戒成为政治追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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