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说,大陆于2003年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用意正是对“台独”主张者发出明确的警告,走向“台独”将迫使中共采取非和平手段遏制,并进一步完成国家的“完全”统一。换个角度看,《反分裂国家法》也意味了台湾继续维系“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两岸间的“国家”并未分裂,而可以透过和平协商等谈判方式,共同追求国家“完全”的统一。
现实上来说,迈向“台独”将使台湾立即面临中共采取非和平手段因应的危险,因为走向“台独”被定位于“国家分裂”。相对来说,维持“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及认同九二共识,由于是在法理上主张中国大陆为“中华民国”主权所及的领土,至少还象征了“中华民国”具有追求两岸统一的“法理上责任”,也为两岸以和平方式追求统一,营造出基本的环境。
国民党反“台独”的立场无庸置疑,但两岸政策仍维持“不统、不独、不武”的“九二共识,一中各表”,未能积极为两岸以和平方式迈向统一打造有利的条件,终究会在反“台独”的战场上失去立足点。毕竟,“不独”固然可让中共“不武”,但“不统”却可助长“台独”发展;同时,就算台湾拥有颇为自豪的民主自由体制,却将因“不统”而失去了大陆的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