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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最低“刑责年龄”,震慑未成年犯罪
http://www.CRNTT.com   2020-10-15 17:11:02


  去年,电影《少年的你》的火爆,不仅吸引了许多青少年的目光,更是让全社会关注了因校园欺凌问题触发的低龄犯罪问题。事实上,不仅是在校园欺凌问题上,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近年来成为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社会治理问题。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披露,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回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

  从目前的法律来看,对于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八类严重犯罪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主要矫治方式除了刑法明确规定的责令家长或监护人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外,幷没有法定的其他矫治方式。而一些年龄很小的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后,如果没有得到适当矫正干预,甚至会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犯罪性质、危害后果越来越严重。

  2018年,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打后心生怨恨将母亲用刀杀死。去年大连13岁男孩残忍杀害10岁女孩,幷将其抛尸灌木丛,因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蔡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实施3年收容教养。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犯下如此残忍的滔天罪行,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也刺痛了公众的心,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的讨论和争议。

  法律所划定的红线是最低的道德标准,随着此次草案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调至“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无论孩子还是家长,都会予以重视以及正确面对,幷对于未成年犯罪起到震慑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除了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还将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有利于解决矫治教育不彻底、不持续的问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意味着未成年犯罪可能会付出更大代价,在草案的进一步审议中,不仅要实现个案公正,更要有助于社会防卫。既不是简单地“一关了之”,更不是“一放了之”,让最终的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促进全社会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方翔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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