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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民进党强修《公投法》包含祸心
http://www.CRNTT.com   2019-06-20 09:35:52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法院”二百一十名“立委”集中表决多个《公民投票法》草案。其中扁政府“行政院”版”及“蔡同荣版”的“公投法”法案,因为当时民进党“立委”只有八十人,均势不力敌,遭到占有议席优势的国民党党团和亲民党党团联盟的合力狙击,而被否决,国亲联盟还讽刺民进党不敢支持“统独公投”。随后,在野党国亲联盟出于逆向思考和行动,充分利用占议席多数的优势,实行“以公投遏止公投”,通过了在“行政院”版”基础上,对关键条文加以多重限制的《公民投票法》草案,规定“公投”能复决法律、立法原则、重大政策、“宪法”修正案,“公投”也能创制立法原则或重大政策,但不得创制“宪法”。而且,将发动“公投”连署,及投票通过“公投案”的“门槛”,都标得很高,不但是难以发动,而且即使是得以发动,也将难以通过,因而被民进党攻击为“鸟笼公投”。

  而吊诡的是,通过的条文采纳了民进党版的“防御性公投”条文,这是表决时泛绿主张删除、泛蓝却主张保留的条文。面对“蔡同荣版”的“国土范围”等改变“主权现状公投”相关条文,民进党党团被迫以“间接封杀”方式全部投下弃权票,蔡同荣也投了弃权票,“新潮流系“立委”李文忠则投了全场唯一的反对票,表决结果:出席一百九十人,赞成十四人、反对一人、弃权一百七十五人,“蔡同荣版”草案惨遭封杀。台联党党团成员马上头绑紫色布条,抗议“鸟笼公投”。民进党党团则表示“深感遗憾”,不少人甚至大骂国亲联盟版是虚晃一招、完全失去“公投”真义,“台湾人没有尊严啦!”蔡同荣则说,他的版本只获得十四张赞成票︰“民进党正式拿牌子说弃权,最后只有十四票赞成。民进党攻击人家(国亲联盟版)是‘鸟笼公投’;但人家现在要让你投票,现在鸟笼门打开了,你又不飞出去。”

  尽管民进党极为不满由国亲联盟主导通过的《公民投票法》草案,但按照法律规定,陈水扁必须签署颁布。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陈水扁签字公布《公民投票法》,全文六十四条,自公布日施行(依《中央法规标准法》规定,《公民投票法》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日生效)。陈水扁签字时,蔡同荣等人在旁见证,陈水扁将他签字用的笔送给蔡同荣,以表彰他长期以来推动“公投立法”的“功勋”。只不过是,陈水扁所签署颁布的《公民投票法》,并非是陈水扁本人及民进党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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