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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新冠危机与国家治理的深层次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20-05-01 00:04:16


 
  人性与国家治理之间存在极大的张力,我们必须思考,在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人性的起点是什么,在哪些方面有一些基本一致的价值判断?是否经历了现代化启蒙,还是固留了一些负面的因素?是否设置了人性的目标预期,是否有意无意的实施“剧场化”规训?制定和执行政策的人是否服务于人性,紧急时刻的“拖、等、靠”等等是否存在与人性相违的地方?因此,较为根本的任务是,将国家治理置于人性的尺度,将人性的因素纳入国家治理政策体系,还原人性、匹配人性、引导人性、制约人性,使国家治理体系更具针对性、精准性,而非同质化、理想化。

  央地关系的问题

  第二是“央地关系的问题”。我们传统的提法是“央地关系”,实际上,在五级行政体系成型之后,不单单只有“央地关系”(当然“央地关系”还是最重要的内容),还有嵌套于其中的各类上下级关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纵向府际关系”。新冠疫情发生后,有的地方在应急管理过程中畏手畏脚、不能迅速打开局面,不想也不敢担责,处处等待上级指示,有的则上手很快、主动担当,有先招、有预案、有自选动作。比如广东、浙江、湖南、天津等省市率先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天津市最早提出以“战时状态”打赢防控仗;银川、太原、贵阳、哈尔滨、杭州、南京、郑州等地较早地开展“社区封闭管理”;再如,在各地观望等待之时,浙江、广东率先而动复工复产,甚至政府包车、补贴用工单位接回员工。为什么同样是在中央领导下,有的地方的积极性要高一些?有的则处处被动等待?

  有人用“委托-代理”来形容“纵向府际关系”,上级是委托方、下级是代理方,按照这个逻辑,下级处处受制于上级、上级对下级问责。如此,下级一定会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行为,以规避上级问责。实际情况是,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权力“向上收得很紧、向下放的有限”,疫情信息发布权、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对策的提议权、应急指挥权基本上被收至省级以及国务院层面,换言之,没有更高层级的统一指挥、授权,下级的信息发布、决策就算违法。这种上下级的责任划分,带有“层级越高权威越高”的想象。问题是,这么长的信息反应链条,如何能保证“信息反映要真、要快,决策回应要快、要准”?出了问题,到底要打谁的板子,打板子的依据何在?打了板子后,央地权威如何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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