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22日电/《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由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签署并于今日(22日)刊宪,正式成为香港法例。条例列明,高铁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以及高铁香港段营运中的客运列车车厢,均视为香港以外并处于内地之管辖范围,行使内地法律实施管辖,包括司法管辖。
香港特区政府于2017年7月宣布,特区政府与中央有关部门经过周详研究,并参谋深圳湾口岸模式后达成共识,决定采用“三步走”方式在高铁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第一步:由内地及特区政府达成落实“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第二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批准及确认合作安排。第三步:两地各自进行相关程序予以实施,在香港将涉及本地立法工作。
(来源:大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