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CFIUS权力更大了
虽然法案未最终“落地”,但此轮改革的主要框架、重要内容已经清晰。
一是扩展CFIUS审查范围。特定房地产投资、涉及关键技术和关键基础设施的“非被动投资”、将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特定合资项目等都必须纳入审查。这意味着,CFIUS审查范围从传统的并购投资已扩展至特定的绿地投资和合资项目。而且,审查的主观性增强,只要CFIUS认为相关投资涉嫌故意回避监管,就可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是新增国家安全考虑因素。在当前法律框架下,CFIUS审查外商投资时需考虑12项“国家安全因素”。在此基础上,本轮改革措施新增关键技术的“累积”控制、公民敏感信息、网络安全、舆论影响等多项内容。同时,此轮改革再次缺乏对国家安全的清晰定义。这将给予CFIUS更多国家安全审查借口和依据,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加。
三是提升CFIUS执行效率。此次改革进一步简化案件申请程序、引入强制申报制度、加强对达成“减缓措施”企业的事后合规性监管、延长审查时限、授权总统可以采取“任何的额外行动来应对国家安全威胁”。这些,提升了CFIUS发现问题的能力,补上了对外商投资事后“合规性”审查的短板,总统被赋予更大的权力。CFIUS执行效率得到系统性提升。
四是加强国际投资审查合作。美国将加强与盟友伙伴的投资审查合作,成立正式的信息交换机制。针对外商投资引发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美国与盟友协调行动。此举有利于美国携手他国联合施压,降低行动成本,提升外商投资审查效果。
中企赴美投资难度加大
多年以来,中企赴美直接投资为当地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特朗普政府,刻意忽视经济成果,突出国家安全风险。对中企赴美投资“关城门、拉吊桥”,将令紧张的中美经贸关系雪上加霜。
赴美投资更加艰难。2018年上半年,中企对美国直接投资仅为18亿美元,同比下滑超过90%,处于7年的最低点。中企赴美投资意愿正在迅速下滑,此轮改革会加剧这一趋势。此外,中企利用投资途径获取美国关切的先进技术、新兴技术的渠道,基本被堵死了。中国的技术学习成本将显着增加。
对美国经贸博弈不利。此轮改革已经远远超出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具有政治经济战略考虑。2017年,特朗普就提出要加强USTR和CFIUS的政策协调,将投资与贸易问题挂钩,维护美国经贸利益。美国已经多次对华提出“互惠投资”概念,以此作为打开中国市场、对华经贸谈判砝码。因此,未来只要美国政府需要获得对华更多的经贸谈判砝码,随时可以拿有关中企并购案“说事”,导致中美经贸关系面临很大不确定性风险。(文/孙立鹏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
(来源:参考消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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