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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脱大选公听会 学者多主张不应更改规定
http://www.CRNTT.com   2018-09-27 14:30:17


“中选会”。(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9月27日电/“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上午召开公听会讨论公投是否能举大选脱钩问题,根据台媒报道,各县市选务委员会代表发言提出招募不到选务人员等困境,与会学者大多认为,公投绑大选已入法,建议咬紧牙根走下去。公听会主持人,也是“中选会”委员的“内政部次长”林慈玲说,今天的公听会不会做成决议,会把各界的声音带回去研究。

  中彰投苗区域治理平台首长会议22日建议九合一选举与公投脱钩一事,“中选会”上午召开2018年“全国性公民投票与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日举行投票相关事宜公听会”。邀请学者专家、“立法院”各党团、机关代表及地方政府代表讨论,听取各方意见。

  公投法第23条规定,“主管机关应于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后一个月起至六个月内举行公民投票,该期间内有‘全国性选举’时,应与该选举同日举行。”

  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刘宗德指出,公投法第23条要求公投应与“全国性选举”同日举行,明确入法,非用行政裁量或听证会方式可以变更立法规定。

  成功大学政治学系暨政治经济研究所教授杨永年也指出,公投绑大选难再有转圜空间,“公投若与选举脱钩,除了有违法之虞,可能要付出比较大的政治与社会成本,连锁效应不能忽视”,只能“咬紧牙根走下去”。

  高雄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学系专任教授张永明认为,什么是“全国性选举”仍有解释的空间,但他也主张公投与选举合并办理是比较好的选择。

  “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彦图则说,“中选会”对于公投法第23条规定没有裁量的权限,在游戏进行中不应改变游戏规则,如果提出脱钩,可能是错误的解决方法。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吴志扬表示,公投法第23条规定公投与“全国性选举”“应”同日举行,而不是“得”,因此这已没有任何判断的空间,“中选会”只有拚了命把它办好”,如果要曲解成为“得”,则“中选会”就是渎职。

  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曾铭宗则从法律面、政治面、实务面建议“中选会”必须依法行政,公投绑大选,合并办法,不要中途变更游戏规则。

  此外,各县市选务委员会代表发言时,多指出目前面临困境,包括招募不到选务人员、希望提高诱因等,其中苗栗县代表指出,有学校的教师因担心今年选务复杂,不愿担任选务人员,希望“教育部”协助。

  “中选会”选务处长谢美玲也澄清表示,“中选会”一直以公投合并选举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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