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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回答记者提问(中评社 张爽摄) |
中评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 张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昨天在国新办举办的介绍《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他表示,海南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是海南岛全岛,共3.54万平方公里,全岛对外开放,体现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信心。
经济日报记者:王部长,您刚才提到,海南自贸试验区是全岛试点,请问我们怎么理解全岛试点这个概念,这和其他自贸试验区的试点方式有何区别,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王受文:海南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地理位置特殊,是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拥有全国最好的的生态环境。刚才,我们介绍了海南自贸试验区和其他11个自贸试验区的显着不同特点,就是“全域性”。在海南岛全域开展自贸试验区建设,主要有以下优势:
第一,试点范围广。现有11个自贸试验区都是120平方公里左右,但海南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是海南岛全岛,共3.54万平方公里,全岛对外开放,体现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信心。
第二,试点领域多。在现有自贸试验区试点基础上,特别强调海南在生态文明、海洋经济、军民融合等领域开展试点,体现了海南“三区一中心”的发展定位,与其他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互补试验。
第三,试点基础多元。其他11个自贸试验区都是在经济基础好的区域开展试点,海南全岛建设自贸试验区,既有发达区域,也有欠发达区域,可形成更多元的试点经验。
第四,试点协同性强。全岛试点,有利于发挥自贸试验区与行政区划高度一致的优势,提高制度创新的整体性、协同性,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性。这是海南全岛建设自贸试验区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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