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由开发商或第三方金融平台提供“首付贷”或“首付分期”,在房地地产市场一直都存在,而判断其行为是否违规,关键看向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的首付交付情况。
“如果办抵押贷款时,部分首付款仍由开发商或第三方金融平台垫付,贷款批准后,购房者一边还银行贷款,一边还首付款,这就是违规的。”张大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在新房交易中,从交首付到银行审批贷款,一般会有半年至一年的时间窗口,如果只是在这段时间内向购房者了提供首付分期或延长首付时间,严格意义上不能算违规。
但显然,上述开发商提供的“首付贷”或“首付分期”的还款时间都较长,且在银行抵押贷款办理完成后仍在还款,已经有违相关规定。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这类首付政策严格上说是违规的,但各地监管对它的态度不太一样,部分地区明文禁止,一些地方则只是在市场秩序整顿的时候去管控。
此外,业内人士也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务很可能并没有取得相应资质,也涉嫌违法从事金融业务。
严跃进说:“‘首付贷’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不仅增加了购房者的还款压力,也可能导致金融系统的紊乱。所以,商业银行在审核购房者资格时,应该对其银行流水、还款能力加大审查力度。”
张大伟称,在许多大城市,首付的最低比例都在30%及以上,这就起到安全垫的作用,证明购房者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而‘首付贷’突破了住房政策限制,容易给炒房客带来一定的机会,增加市场风险。
(来源:中新经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