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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签署《货物贸易协议》(来源:政府新闻处) |
中评社香港12月15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与国家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昨日签署《货物贸易协议》(《协议》)。该协议是香港特区政府与商务部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
《协议》梳理和更新《安排》关于开放和便利货物贸易的承诺,将进一步提升《安排》货物贸易的开放水平。自2019年1月1日起,透过优化原产地规则的安排,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将全面享受零关税。《协议》在原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基础上,引入以产品在香港的附加价值为计算基础的一般性原产地规则,容许现时未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产品,只要在符合“一般规则”的情况下,便可以立时以零关税进口内地。
《协议》亦确立了便利贸易的原则,包括订明双方在有关范畴便利两地贸易、简化海关程序、提高有关措施透明度和加强双方合作等承诺,并订定有助加快货物通关的措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货物流动,以及提升粤港口岸通关能力和效率效益。
陈茂波在签署仪式上致辞表示,今年是国家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CEPA签署十五周年。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推进CEPA升级和落实”、“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加强两地经贸交流”五大范畴取得了不少重要的成果,也在行政长官和各位来宾见证下签署了CEPA《货物贸易协议》,标志着两地经贸合作踏上新的台阶,意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