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14:00-16:00。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全军统一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面试和体检。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考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预选对象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面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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