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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做出了统一规定。(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评社香港3月21日电/3月15日中国“两会”落幕重头戏之一是《外商投资法》在人大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从立法时机、推进效率和舆论环境来看,顺利通过已无悬念。通过这部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中国承诺更好地保护外商的专利技术,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被平等对待,使外商能够通过公平竞争参与行业市场竞争和政府采购,这无疑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关键一步。中国官方明言这一次外商投资立法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在实质内容上回应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准入这两个外界核心关切。
法国《欧洲时报》3月14日载文《外商投资法立法,中国扩大开放再迈精彩一步》,文章说,一方面,中国正在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引进海外资本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理念的必要性不亚于40年前改革开放之初;另一方面,外企赴华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自由化程度,与中国市场的规模、吸引力不相匹配,在现阶段也是不争的事实。如今外商投资被视为重要优先事务,对中国和国际投资经营者而言都是双赢局面。中国在外资领域进一步开放,幷由最高权力机关以立法形式将这一方向固定下来,体现了国家意志的严肃性。这也是当下时局中国迈出的迅捷一步。
从第一次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到全国人大最终表决前后不到3个月,这个效率在立法史上幷不多见。中美贸易战放大了近年来外商对中国营商环境的批评声音,外商投资立法在沉寂近4年后突然提速,因应了时局的紧迫,也吸引来更多国际议论。其中不乏“匆匆立法”“条文粗疏”之说。坦诚讲,2018年的国际时局发挥了一定作用:此前阶段“三法合一”的确因多部门职能权责纠缠不清而弄得进程胶着、文本繁冗。这次立法则凸显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地位,文本瘦身, 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中国这样任务复杂的大国而言, 冲破内部茧缚有时恰恰需要顺势、相机而动。放下中美贸易摩擦这个直接变量,全球贸易体系正进入一个脆弱易变的时期,中国要参与新旧多边、双边协定的修订,也必须尽快建立与各国能接轨的现代法律体系, “外资三法”显然早已不合时宜了。在全球主要经济体对外资趋向严管、且有经济问题政治化倾向的当下, 《外商投资法》体现了中国对进一步开放市场、推进结构改革的承诺,可算“一股清流”。
2018年8月,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已作为其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的一部分签署生效,外国投资人将不得不接受美国当局更多的限制, 承受额外和难以预料的成本与风险。虽然中国在本土市场努力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说到底也是为了利于中国自身的转型发展,让中企在高水平竞争中增强实力,令本土消费者享受市场经济红利,但与美国保护主义倾向明显的做法相比,中国体现了足够的开放性。中国使用外资基础性法律的确立,让外资赴华迎来新阶段,相信随着后续细则的出台,新“外商投资法”的通过,将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迈出扎实而精彩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