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7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对未来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作出的规划安排。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目的在于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长期存在的“重城轻乡、城强乡弱”二元经济体制,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城乡融合发展关键在于处理好这个“融”字。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要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我国“三农”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本、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城市的“单向流动”,其结果是乡村生产要素的长期缺乏和发展能力的持续下降。《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9项具体举措,推动发挥城乡融合优势,促进要素的双向良性循环。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要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当前,我国城乡产业的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亟需打破大城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乡村传统农业的失衡局面。《意见》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健全城乡统筹规划制度等措施入手,明确提出用城市现代科技来改造传统农业、用城市的工业发展来延长乡村的农业链条、用移动互联来丰富和发展农业业态。未来,乡村经济将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为重要补充的经济形态。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多年来,农村公共服务是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的明显短板,也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加快补齐的短板。《意见》从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出发,提出建立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统一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乡路网统一规划建设等具体措施。随着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将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形成城乡融合与协调发展。
当然,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还需要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等多方面发力。尤其是要重视城乡融合发展中“人”的因素,充分挖掘各方潜力,凝聚成加快发展的合力,形成政府强化责任、社会积极参与、城乡民众共同发力的良好格局,早日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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