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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4月22日电(记者 张心怡)国务院港澳办昨日再发文,批评郭荣铿在立法会内会的行为是“蓄意违背誓言、严重滥权行为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对中评社表示,郭荣铿及其他反对派议员的种种做法,完全是在糟蹋香港的民主和法治,亦严重亵渎和违反宪法与《基本法》。陈勇亦强调,中央始终为香港市民大众利益考虑,在港实践全面管治权有理有据。
“在香港面对疫情的当下,反对派为了体现自己的权益、追求一些政治理念在立法会进行‘拉布’、捣乱,可谓愈演愈烈。”陈勇提到,由于郭荣铿及其他反对派议员的故意拖延,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延耗6个月、15次会议仍未完成,他还公然宣称是为了阻止国歌法等法案的通过,完全是在糟蹋香港的民主和法治,没有任何道德底线。
陈勇指出,郭荣铿及其他反对派议员就任时已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而他们现在的种种做法,从法、理、情来讲,都是在严重亵渎和违反宪法与《基本法》。
“‘两办’发声为市民大众利益考虑,于法于情于理都是有理有据的。”陈勇对中评社说,如果郭荣铿及其他反对派议员有任何意见或问题,可以透过法律去解决。但他们想令立法会瘫痪、令特区政府瘫痪的行为,将会损害全香港700万市民的权益和福祉,“是赤裸裸的反社会。”
陈勇表示,一些反对派议员不只纵暴,还进行“政治揽炒”。这些“香港版政治恐怖分子”,不惜牺牲所有人的利益和健康,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在这种情况之下,中央绝对有责任按照法律去实践全面管治权,来挽救香港,令香港不要再沉沦下去。
近日香港一些人对中联办在基本法之下的角色和权力提出质疑,认为香港中联办与中央其他部门一样,受基本法第22条规限,不能“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管理的事务。对此陈勇强调,宪法为《基本法》赋予权利,《基本法》又为香港所有法律赋予权利,因此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有权力、有责任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而中央在港的直属机构也完全有权力、有责任对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
陈勇亦提出,特区政府相关部门也必须要将相关问题探讨清楚,恢复正轨,不要因为一些技术上的错漏而造成政治上的困局。同时,也要加强对《基本法》的宣传和推广,令香港这一法治之区走得更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