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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评:面对西方政客“滥诉”不能沉默
http://www.CRNTT.com   2020-05-08 00:06:27


  
  需要强调,正是因为采取了及时、严格的防疫措施,即便在中国,除武汉市和湖北省一些城市外,新冠疫情也没有大面积流行。同时,因采取了恰当的防疫措施,韩国、越南等与中国近在咫尺的国家也有效遏制了疫情。与此相对,作为第一个以防止疫情输入为由与中国断航的国家,万里之外的美国岂有让他国背锅的道理?
 
  正是认识到这些诉讼因缺乏基本的法律和事实依据而无法体面收场,某些美国国会议员竟动了修法的念头。他们提出议案,请求国会修改《外国主权豁免法》,专门针对新冠疫情索赔诉讼剥夺中国的主权豁免,从而为美国法院判令中国承担赔偿责任扫清法律上的障碍。尽管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诉讼前景的不确定性,但临时修法的举动不仅背离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及其标榜的法治传统,令美式民主蒙羞,更凸显这些诉讼的滥诉本质。
 
  其次,诉诸国际法律机构向中国发难既没有国际法上的依据,亦无实际可行性。需要指出,在人类法律史和文明史上,还从未制定过因传染病的国际流行而要求某国承担赔偿责任的国际条约,也从未发生过因此类事件而进行国际追偿的案例。道理不言自明:病毒不分国界、不知种族,可能在任何国家出现。换言之,疫情的暴发具有相当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不管疫情首先在哪国暴发,其均无法律责任。譬如,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多次全球性瘟疫,其中数次首先在美国暴发,但没有任何国家要求美国赔偿。可见,传染病的特点使各国已形成了共同利益和共同立场,即不应为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寻求国际赔偿。
 
  此外,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据此,未经一国同意,任何人、任何组织及其他国家不得强迫其接受国际司法机构的管辖。因此,从法理上说,任何以新冠疫情为由,费尽心思将中国诉至国际机构的企图在法律上都是徒劳的。
 
  回应策略坚持以我为主
 
  由此可见,诉诸国际法律机构要求中国承担国际法责任是虚张声势的政治讹诈与舆论抹黑,也是对国际法的玷污。那么,面对索赔杂音,中国应如何应对?
 
  第一,必须指出,中国在此次疫情中的应对措施、抗疫效果和展开的国际援助,在整体上提高了中国的国家声誉,得到了主要国际组织以及大部分国家的积极肯定。一些西方国家出现的针对中国的“法律”指控,不代表国际舆论的主流声音。但是,对于这些抹黑,中国不应沉默,不能任由这些杂音误导国际社会,而应作出及时回应,坚定、理性地发出中国声音。面向世界,讲清楚中国人民为遏制疫情传播付出了巨大代价和牺牲、为世界争取了宝贵时间、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以所谓的法律手段“向中国索赔”的诉讼也好,提案也罢,不过是借疫情污名化中国的闹剧。面对这些明显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的噪音,中国无须一一回应和抗辩,以免陷入对方设下的“法律泥潭”,而只需向世界表明我国的整体立场,并从法律和事实等多个角度进行详细阐释。同时,我们应与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绝大多数国家携手合作,团结一切秉持正义的国际力量,聚焦抗疫,挽救生命,争取早日战胜疫情,让那些抹黑中国的谣言不攻自破,让那些热衷于“甩锅”游戏的政客失去表演的舞台和观众。
 
  最后,借新冠疫情向中国发难、施压,本质上是作为新兴大国的中国在发展进程中不得不应对的外部挑战。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发展势头越好、国际地位提升得越快,面对的外部压力就必然越大。所以,中国社会和民众应该理性、客观看待这些噪音和杂音,万众一心办好自己的事,更加自信地建设好自己的国家。这才是最好的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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