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建议打造横琴深度合作示范区,应当以“飞地经济”合作模式为蓝本,并结合当前人们期盼在琴澳之间实现生产生活要素自由流通的诉求,以及提升澳门居民参与湾区建设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目标,在横琴真正打造出“飞地经济”合作示范区,具体构想如下:
首先,在管理方式及适用制度方面,考虑到澳门作为国际自由港,已经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体制,加之传统区域合作模式又无法逾越属地原则的国际惯例而将合作区内的部分GDP计入澳门,建议未来可以考虑将横琴部分的土地,划入澳门特区的管理范围,制度上直接适用澳门法律来进行管理,有关经济发展,以及民生服务事项的管理工作可由一粤澳联席机构来负责,并将各方面成熟的商事法律、税务制度引入该区域,而区内的正式国家机关派出机构则须执行该联席机构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
整个横琴合作区的税收采用“珠澳共享”的模式,并逐步将整个横琴岛打造为依讬于澳门的自由港与单独关税区,以吸引包括澳门企业、资本、人才、技术在内的各类产业集群发展要素在横琴合作区内实现聚集。
促进琴澳各种要素自由流通
其次,在具体的产业发展方面,因应国际创新中心是大湾区的核心功能定位,以及目前澳门已有物联网、集成电路、中医药等多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且正在强化与国际创新资源对接的情况。
建议未来在横琴合作区,除继续推进已经落户澳门的中医药产业在“横琴澳门管理区”建设及发展以外,亦可进一步打造晶片技术、智慧城市、物联网等相关领域的科研与产业转化成为管理区内的产品,大力拓展食品制造业的产品,贴上具有质量保证的澳门生产品牌,以行销大湾区为最基础的要求,继而争取行销全国各地。
为保障园区数字化的发展,亦须对进驻的澳门企业施加必要的义务,要求其必须承诺使用数字化方式进行产品设计、生产管理、销售及企业管理的比例。使企业能够成为使用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业务的示范区。 |